• 索 引 号:011336909/2025-33862
  • 文  号:咸政办函〔2025〕17号
  • 发文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发文日期:2025年12月24日
  • 名  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咸宁仲裁委员会第三届组成人员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咸宁仲裁委员会第三届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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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咸宁仲裁委员会第三届组成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主  张学华 副市长

副主任胡昌文 市司法局局长

        谢 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军毅 市委巡察办正县级巡察专员

        舒宇光 原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委   龙 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常务副主任

        张 琳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杰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丹 市工商联副主席

        苏建志 咸宁市广东商会会长

        艾  刚 咸宁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会长

        聂锦建 咸宁市律师协会会长湖北众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咸宁仲裁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由舒宇光同志兼任。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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