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咸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自2020年12月起实施至今已满5年,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有效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发改委对《咸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进行了修订后形成《咸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5版)》(以下简称《预案》),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二、编制依据和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0版)》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修订形成。旨在规范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监测预警、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等工作,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三、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及附件7个方面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标准。《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指因自然灾害、事故或外力破坏导致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二)组织体系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应急指挥机构。
市级应急指挥机构:按程序批准成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市应对工作。
县级指挥机构: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模式建立健全指挥机制,负责本区域事件处置。
现场指挥机构: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现场救援。
(三)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1.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调查与评估机制,加强电力设施保护,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
2.加强对电力设施和发电企业等方面运行监测,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3.明确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和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相关规定。
4.明确信息报告流程,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电力企业应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和电力主管部门报告,政府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告。
(四)应急响应
明确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分级处置、响应结束有关规定。
1.响应分级: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2.响应措施:主要包括抢修恢复电网、防范次生事故、加强现场处置、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信息发布六个方面措施。
3.分级处置:规定了各响应级别下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工作职责。
4.响应结束:同时满足有关条件时,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1.开展处置评估,事件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完善预案。
2.依法对大民机停电事件开展调查,明确原因和责任。
3.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
(六)保障措施
包括队伍、物资、通信、交通、技术、电源、医疗和资金等多方面保障,确保应急资源充足、调配有序。
(七)附则及附件
主要内容包括: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和《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上报流程图》两个附件。
四、新旧《预案》差异
(一)对《预案》第2章“组织体系”中咸宁市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内容进行了优化。
(二)在《预案》第三章“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增加了“3.1 风险防控”内容;在“3.3 预警”中增加了“3.3.1 预警级别”;对“3.4 信息报告”修改了信息报送流程,增加了信息上报时间规定,增加附件《信息报告流程图》。
(三)在《预案》第四章“应急响应”中进一步明确各级应急响应启动的程序,对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权限进行了明确;在“4.3 响应措施”中增加“4.3.3 加强现场处置”内容。
(四)在《预案》第六章“保障措施”中增加了“6.6 医疗卫生保障”内容。
(五)对附件1咸宁市境内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按照湖北省事件分级标准作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