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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公布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函〔2006〕26号)要求,为推进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府机关)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相关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的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政府机关(包括垂直管理机关)都必须制定自己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更新一次。
  
  二、制定的内容。《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和要求按省政府令第262号和鄂政办函〔2006〕26号的要求办理,可以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报道·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中查找下载。
  
  三、时间要求。请务必于6月1日前完成《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制定,并在各自的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到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送到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员邮箱xngov@163.com)。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
  
 
  
  
咸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咸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中国咸宁”政府门户网站(www.Xianning.gov.cn)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咸宁市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包括市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的信息。
  
  市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咸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各工作机构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中国咸宁”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anning.gov.cn
  
  2、咸宁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及市政府工作机构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市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相应的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市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信息公开申请自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受理机构分别为:
  
  1、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市政务办公室信息管理科受理。办公地址:市政府综合大楼二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5:00--17:30。
  
  联系电话:0715—8126116   传真号码: 0715——8256541
  
  邮政编码:437100
  
  电子邮箱:xngov@163.com
  
  2、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信息公开申请由市政府各工作机构分别受理。申请者可登录“中国咸宁”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各工作机构受理申请的具体办法。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市政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咸宁市XX局(委、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确定的当面受理点领取,也可在“中国咸宁”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网址为www.Xianning.gov.cn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受理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2、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受理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受理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下图:
  
 
  
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中国咸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风行风信箱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市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违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咸宁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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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1、市政府领导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2、市政府工作规则;
  
  3、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4、市政府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
  
  5、市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6、政府主要工作动态;
  
  7、市政府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目录将适时调整和更新。依照《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级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由市政府各工作机构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主动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中国咸宁”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各工作机构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其具体内容。

  
 
出处: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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