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宁市委员会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咸宁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咸宁市委员会    

  首页咸宁概貌 | 政务公开 | 为民服务 | 参政议政 | 项目投资 | 生态旅游        

 
中国咸宁首页\政务公开\专题报道\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题\
 
 
 
 
 
咸政办发[2005]92号
关于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咸宁”正式开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咸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咸宁”将于2005年12月28日上午9:00正式开播,主网站域名为www.xianning.gov.cn。为确保准时开播及开播后政府网站及其各部门网站的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开播前信息更新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依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大力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04〕103号)和《“中国咸宁”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咸政办发〔2005〕7号)的要求,对各自部门网站上的信息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核填充,并按照审核权限的要求,负责本单位在网上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审核,确保各部门网站和所管理的主站栏目中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安全、实用。
  各地、各部门要在12月26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电话通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二、认真检查开播前网站安全管理工作
  为确保政府网站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网站将严格执行固定IP网站后台发布系统绑定的规定,同时要杜绝上网信息泄密事件的发生。
  对此前未被确认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必须于12月26日前确保安装有符合上述要求的网络设施并调试到位,将已经设定的IP数据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科。已经实现IP后台绑定的各单位如在IP设置上有变更,请及时报送到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核已经发布的信息内容,严禁涉密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信息上网。要认真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上网信息发布工作。要定期对其部门网站和主站上涉及本部门的内容进行检查审定,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三、坚持做好开播后信息更新工作
  “中国咸宁”网站作为咸宁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必须强化政府信息的发布,注重上网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国咸宁”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属于本部门应通过网站对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及时发布,同时努力提高发布信息的“质”和“量”,确保部门网站首页每周至少更新1次。
  对上述内容如有疑义,可咨询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联系电话:8126116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

 
 
 
 
 
 
打印本页
 
<%@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K"%>

咸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咸宁日报社承办 
———————— 咸宁新闻网信息中心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0715-8126935  鄂ICP备05011845 xnnew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