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发[2007]8号)
为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贤才,推动咸宁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采取公开选拔的办法,面向全省公开选拔6名副县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职数
这次公开选拔的职位共6个,具体如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名;
市招商局副局长1名;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1名;
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团市委副书记1名。
二、公开选拔的对象范围、报考条件与资格
(一)公开选拔的对象范围
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适合从事行政领导工作且符合公开选拔条件和资格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与资格
报考对象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
1、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应为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校类别要求为一本或二本一类以上大学),现任正科级职务或副科级职务满2年(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满2年,任职或评职称时间截止2007年4月30日,下同)。
2、报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市招商局副局长、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和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下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满4年)。
3、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英语水平。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三)有关职位的具体要求
1、报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位,要求为经济管理类、理工类及行政管理类专业。
2、报考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位,要求为经济管理类、理工类专业。
3、报考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职位,要求为城市规划、建筑学及相关专业,并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
4、报考市招商局副局长职位,要求为经济管理类专业。
5、报考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要求为旅游类专业。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
1、这次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和考核分别占30分、40分、30分。
2、在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不超过20人的情况下,采取笔试、面试分别计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确定5人作为考察对象。在同一职位报考人数超过20人的情况下,则先进行笔试,取前20名进入面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确定5人作为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得分情况,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人作为拟提拔对象,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3、笔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英语。不同职位笔试内容不相同。
四、工作步骤
这次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具体工作分为以下9个步骤。
1、发布公告。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报名办法等具体事项,进行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参与竞争。
2、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市内各地各部门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报名。市外报考人员可登陆咸宁市政府网(
www.xianning .gov.cn)下载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经单位同意后,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到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报考1—2个职位。根据职位报考人数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可进行调剂。
3、资格审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这次公开选拔的对象与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数量的比例,应不低于10:1。如经资格审查报考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实行公开选拔,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专业条件等符合的前提下改报其他职位。
4、笔试。笔试以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报考对象应用知识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0%折算总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分。
5、面试。在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不超过20人的情况下,所有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在同一职位报考人数超过20人的情况下,则先进行笔试,取前20名进入面试。如有应试者放弃参加面试的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折算总成绩。
6、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职位各确定5人作为考察对象,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市委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按照《湖北省党政干部任前考察工作暂行办法》,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按30%折算总成绩。
7、差额提出初步人选。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按职位从5名考察对象中研究提出2名拟任用建议人选。
8、市委讨论决定。市委常委会按职位对2名拟任用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表决,作出任用决定。市委常委会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9、任前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对决定任用的人选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计划用1个月左右时间完成,从5月下旬开始,6月下旬结束。
这次公开选拔任用的副县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经市委批准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级别另行安排工作。
在保质保量完成这次公开选拔计划的同时,市委还将掌握和储备一批优秀人才名单。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中 共 咸 宁 市 委
200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