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宁市2006年
保护知识产权报告会上的讲话
中共咸宁市委常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咸宁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佘 家 驹
(2006年4月28日)
同志们:
上午好!
举行“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报告会”是我市“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重要内容,原来安排在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举行,是经李书记、李市长同意的。由于有其他重要工作安排,改在今天举行。实际上使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延长了两天,参加宣传周活动的工作人员都辛苦了。
刚才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向大家汇报和介绍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和有关知识,讲得很好。我市相关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值得肯定。
借此机会,我也向大家介绍一些情况,谈谈“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就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我市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企业管理者、广大师生和科研人员,要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当今世界,“保护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界人士、各种力量,无不围绕“保护知识产权”大做文章,“保护知识产权”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密切相关。为什么“保护知识产权”如此重要,并广受关注呢?
首先,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
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的结晶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涉及文学、艺术、科技、工商领域的智力成果及相关权利。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世界各国围绕知识产权展开了激烈竞争――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已经成为现实。2004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海尔集团考察时明确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影响后发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因素。”
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在全球R&D(研究与研发)资金投入中,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占86%;在国际技术贸易收支方面,高收入国家获得全球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的98%。仅占全球15%的富国人口却拥有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技术创新成果。
与知识资源分布高度不平衡的状态相对应,新的国际竞争秩序对发展中国家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没有技术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发展将很难突破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也不可能获得有利的贸易地位。
近年来,世界贸易的主要形式和竞争手段,已由原来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逐步升级为知识产权贸易。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1985年为500亿美元,到20世纪90年代已超过1000亿美元。1995年信息技术产品出口贸易为5950亿美元,超过了农产品贸易,30年间增加了190多倍。
正是在这样的大趋势下,世界各国纷纷着手制定本国的知识产权战略。韩国提出要打造成21世纪的知识产权强国。日本政府将“知识产权立国”奉为国家战略。今后,世界各国围绕知识产权进行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第二,国家发展与民族振兴必须依靠自主创新。
现在,绝大多数领域的科技制高点已被发达国家所控制。 全球6.3万个跨国公司占有着地球村上95%的专利技术。支配着全球技术贸易额的70%。
相比之下,中国的企业是“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没有知识”。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 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这就使得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的竞争中长期处于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大型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高端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依赖进口;石化装备的 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关键技术50%以上掌握在跨国公司手里。
长期以来,跨国公司就把知识产权作为对付我国企业的“杀手锏”。跨国公司不仅把知识产权作为保持其技术垄断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甚至滥用知识产权,从中国企业和消费者身上“抽血”。据我所知,跨国公司在我国就有“五宗罪”,即“价格歧视”、“过高定价”与“掠夺性定价”“搭售行为”、“拒绝许可”等。西方国家收取高额DVD专利费事件、微软操作系统等电脑软件过高定价事件,等等,是大家熟知的典型事例。
据科技部的调查结果显示,仅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每年达上百亿元人民币。国家外汇管理局历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也显示,最近几年,我国对外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持续走高,远远高于外方支付给我国的费用,其中形成的逆差达到30多亿美元。
事实上,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这个最具杀伤力的手段,削减中方利润空间并抬高成本门槛进而将中国企业赶出场外,最终压缩竞争对手国家和民族的生存空间。
因而,为了争取和扩展我国企业生存空间,进而实现国家发展与民族振兴,我们必须进行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也只有依靠自主创新。
自主创新是科技发展的灵魂,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靠创新。尤其是在彼强我弱的现实国际环境下,自主创新是我们后来居上、实现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必由之路。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科技大会,作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决策。胡锦涛主席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是我们这一代人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
第三,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前提和保障。
有人说我们保护知识产权是被外国人逼的;担心保护知识产权会阻碍国家或本地经济发展;把侵权仿冒当作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条途径;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现阶段我们对知识产权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以“雷声大、雨点小”不必来真的;保护知识产权是上边的事;这些观点都是有害的,不利于我国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没有自主创新。
温家宝总理指出:“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树立我国国际信用、扩大国际合作的需要,更是激励国内自主创新的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就是鼓励科技创新。”
吴仪副总理强调,鼓励创新既包括对创新成果的奖励,也包括对创新成果的保护,二者缺一不可。一个没有创新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同样,一个不保护创新的民族也必然会断送自己未来的发展。
只有在中国形成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体系,才能切实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才能激发我们民族的创新能力。保护知识产权和创新型国家是紧紧连在一起的,是互为因果的。
摆在我们面前有两条出路,满足于低技术含量、低效益的世界加工厂,这一条路是下坡路,因为世界上还有许多劳动力资源更低廉的国家,拼劳动力优势是短视的下策;第二条是努力开发新技术,掌握核心技术专利的上坡路,通过技术优势,控制产业链分布和利润分配。”
在严保知识产权的过程中,个别企业可能会吃亏,但有利于产业整体的发展。从个体短期看可能是负面影响,从宏观长期看,是有利于产业发展的。
实际上,中国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知识产权是中国的“一大笔财富”,中国是盗版侵权的受害国。
所以,我们要从走科学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将永不言收兵”
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2004年8月国务院成立了由十几个部门组成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2005年1月又成立了由二十几个部门组成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这两个组都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担任组长。
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近几年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投入的人力物力之多、工作强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取得的成效也是明显的。
吴仪同志代表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宣告:中国政府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决不可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不闻不问,敷衍应付,失职渎职。
三、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今后的任务十分繁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重点。
从2004年开始,我市连续几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持续进行商标、版权、专利等领域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并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2005年,全市工商、质监、新闻出版、文体、公安、食药等部门查获假冒伪劣产品2621种/件、标值698万元;非法出版物197902种/件、标值15万元,非法音像制品87327种/件、标值17万元;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67件,没收用于制造侵权标识的工具4件(套),处罚金额18.44万元;两名涉案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还不平衡,有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县、市、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构、协调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还不高;
二是宣传教育还不到位,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还不强,知假购假行为相当普遍;
三是,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意识薄弱,自主创新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的能力不强;
四是,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还不够,部分地区、部分领域侵权行为还比较严重。
可见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任重道远,我们仍然要做大量的、艰苦的工作。
四、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扎实实推进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副组长由彭辉银副市长担任,市政府曹树良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委、国资委、公安局、财政局、文体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法制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保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五项:一是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规及制度建设;二是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三是督办侵犯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四是指导各地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五是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与市整规办和署办公,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支持保知办的工作,各单位之间也要协作配合。
关于全市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要点,我在20日的电视讲话中已经说了。这里再强调一下:
(一)要加强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要迅速成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人员、经费,切实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起来。
(二)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自主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宣传周以后,各地各各部门要继续以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和教育,形成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舆论氛围,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国家将在全国50个主要城市建立举报投诉中心。我市也要做好建立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相关工作,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继续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要根据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继续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四)扎实做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培育自有的知名品牌和商标,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的能力。特别要注意不断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切实担负起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自己。
(五)加强教育培训,培养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具备实际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对公务员、企业管理者、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培训。
同志们:以今天的报告会为标志,我市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胜利结束了。
让我们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克服困难,再接再厉,把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上新的台阶、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