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保知办[2006]6号
关于印发佘家驹同志2006年
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电视讲话的通知
市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保知办(整规办):
现将中共咸宁市委常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咸宁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佘家驹同志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电视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保护知识产权 宣传周 讲话
抄报:省保知办
市委市政府领导
咸宁市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4月21日印
共印30份
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创新发展
——“咸宁市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电视讲话
中共咸宁市委常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咸宁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佘 家 驹
(2006年4月20日)
朋友们、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的能力,促进创新与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从4月20日开始至4月26日在全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举办“咸宁市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本次宣传周和成果展的主题是:“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
在宣传周期间,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开展成果展示、发放资料、张挂标语、咨询、座谈和报告会,以及新闻报道等活动,广泛宣传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举措和阶段性成果;保护知识产权与鼓励创新、推动社会发展的关系及其发展方向;我市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创新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就;保护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同时还将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布重大案件,遏制假冒伪劣、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知识产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自主创新是科技发展的灵魂,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
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没有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就是鼓励科技创新。”
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从2004年开始,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市连续几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同时,持续进行商标、版权、专利等领域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和执法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6年,我市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要迅速成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人员、经费;
二、深入宣传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形成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舆论氛围;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四、扎实做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培育自有的知名品牌和商标,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的能力;
五、加强教育培训,培养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具备实际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对公务员、企业管理者、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培训。
同志们:
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再接再厉,把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上新的台阶、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做出更大的贡献!
预祝我市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