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年关,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开展一年一度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这既体现了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友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欢迎。对于这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举措,群众在感到欣喜之余,也有些许忧虑,主要体现在“三盼三厌”上。
一是盼“有的放矢”,厌“无的放矢”。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现在有好多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多是某地某单位某部门的集体行为,对于受助的对象,不管是谁,一律是油呀、米呀、鱼呀什么的。这样做的目的,容易做到整齐划一,不至于使受助对象互相之间产生攀比,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送者对于被送者不了解、不深入所致,说明我们的送温暖献爱心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对于这样“无的放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部分群众是不欢迎的,有的甚至很反感。为了增强送温暖献爱心的针对性,送者应事先深入到农村、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摸清群众最想、最盼、最急的事情,掌握贫困人员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健全完善“民情日记”制度,对被送对象记录其年龄、收入来源、技术特长等情况;对单位或行政村,要求记录人数、人员分布、收入状况等,须摸清大部分人想知道什么、想学习什么、想从事什么职业,切实提高送温暖献爱心的成功率。
二是盼“雪前送炭”,厌“雪中送炭”。 记得有一年春节前夕有媒体披露,某地在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中,活动场所设在一个广场内,事先升起了彩球,挂起了大型条幅,面粉、鲜肉、棉被等物资堆积在一起,受助群众也被提前召集到会场。领导讲话,代表发言,记者拍照、摄像,这天恰逢雨雪,数百名困难群众缩着脖子站了很久才领到东西。有不少群众抱怨说,政府和社会的关心救助让我们感动,但温暖哪天都可以送,不必搞这种热闹场面。时下,寒冬已至,要先摸清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的衣被暖不暖?住房牢不牢?不必等到冰天雪地,才临时送“炭”。如果能“雪前送炭”,则可避免临时抱佛脚。事实上,许多问题隐患早已存在,如果工作深入,解决及时,防患于未然,这些困难和问题“雪前”就能解决。
三是盼“花开四季”,厌“昙花一现”。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并非只在春节前后热热闹闹地搞一阵子就行了,其根本在于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持续发生作用的长效机制。为使“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持续不断地发展下去,我们应以构建工作机制为保障,形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长效机制,包括建立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帮扶责任制和考核奖励机制,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一个牢固的制度保障,既不会使这项活动“蜻蜓点水”或“昙花一现”,也不会因领导人的变动而改变,而是会朝着既定的方向和轨迹扎扎实实、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因此,要讲求实在,注重实效,让职工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和实惠,避免出现形式主义和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