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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局副局长罗涛到地税调研
鼓励地税部门全力抓好水资源费代征工作


  
  近日,省地税局罗涛副局长一行三人对我市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他们分赴赤壁市华润电力有限公司、赤壁市供水公司,对水资源的取用、计量、损耗、销售、核算、收费等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就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提出了要求。
  
  罗涛副局长指出,省政府将水资源费交由地税部门代征,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地税部门要把思想高度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要充分认识做好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转变政府职能和改革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地税部门征收地方税费是履行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基本手段,责无旁贷。
  
  对今年的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他要求各地迅速行动,竭尽全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局总动员,税政、征管、计财、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具体负责落实各自责任,确保水资源费开征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学习贯彻,做好宣传。对外要同水利部门联手,扩大宣传覆盖面,注重宣传内容的实用性,突出宣传依法缴费是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对内,要层层举办学习培训,各地对基层管理人员以及征收窗口的征收人员都要组织培训学习。三是积极汇报,搞好移交。各地要召开专题会,部署本地区的代征水资源费工作。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利用有效的行政资源,支持地税部门做好水资源费的代征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主动上门,与同级水利主管部门联系,请各级政府出面监交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相关资料、费源情况、票据领用及费款入库结算等移交工作,确保在9月底前移交工作结束。四是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地要明确本地区水资源费征管的主管科(股),并调整完善规费管理科(股)人员,确保规费管理工作岗责清楚、人员到位。各地负责行政规费管理的部门要切实担负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做好六个确保,即:确保提高登记率、提高资料健全率、提高报缴率、提高入库率、提高处罚率、提高执行政策的准确率。要以“六率”促考核,以考核促征收,实现规费与税收同征同管。
  
 
  
(咸宁市地税局)
出处: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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