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临近,正是外出旅游的大好时节。许多单位都在忙于选择合适的旅游线路外出集体旅游。而通山县建设局下属各二级单位却收到了一份关于严禁利用公款旅游度假的通知,要求干部职工廉洁过节,严禁利用公款旅游度假。 2006年,通山建设局致力于整改行业作风,认真查找系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局领导班子把搞好行风作为建设行业的生命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有针对性的措施,狠刹建设系统中的歪风邪气,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此次下发严禁公款旅游度假的通知就是针对过去个别单位和个人借过节为名,利用公款变相旅游,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该通知明确规定建设局下属各单位、股室不准借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组织变相旅游。领导干部一律不准要求、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能借出差之机,绕道或中途滞留旅游。同时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建设局纪检监察室还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利用公款旅游度假的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除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违规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通山县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