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昨日,记者从崇阳县工商局获悉,今年7个月时间,消费者委员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万余元。
据了解,崇阳县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把工商行政维权和消费社会监督维权有机结合开展工作,1至7月,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460起(其中万元以上6起),调解结案457起,调解结案率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9.65万余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6起,行业垄断行为案件7起,捣毁制假窝点3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编制专题节目15期,发布消费警示16期,消费简报10期,收到消费者赠送锦旗5面。
(通讯员 刘阳新 王进伟 记 者 佘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