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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卫兵被追授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本网讯 通讯员程良海、张琳、记者陈真、见习记者朱哲报道:18日,记者从市综治委获悉,勇扑山火献身的崇阳小伙石卫兵,被追授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据市综治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0岁的石卫兵,是崇阳县路口镇高田村五组人,生前在浙江省温州市打工。今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一)早晨,回家过年的石卫兵带着妻儿在自留山栽杉树苗。上午11时许,石卫兵突然发现半山腰浓烟滚滚,山火直往山上窜。见此情景,石卫兵对妻子说:“不好了,发了山火,你快带小孩回去叫人来打火”。说完,他不顾妻子劝阻,放下锄头,拿起柴刀砍了一根松树枝就朝火头冲去。
  石卫兵拼命扑打着山火,不顾头发和眉毛被烤焦,顽强制服了冲上半山腰的火势。可是,另一股火头窜向了对面高田村林场。为了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石卫兵再度冲向对面林场。同时在山上扑火的村民见石卫兵受伤劝他退下来,可他仍拼命挥舞树枝,一刻也不停歇。后终因火势太大,石卫兵疲劳过度,最后献身于火海之中。
  为了表彰石卫兵无私无畏、不怕牺牲的见义勇为精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追授石卫兵同志“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将颁发证书和奖金1万元。

出处:咸宁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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