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指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从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到作出准予、拒绝、中止、收回、撤销行政许可等决定的步骤、方式和时限的总称。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防止滥用权力、保证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环节。
在行政许可法中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作出规定,是由程序的重要性决定的。(1)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直接影响行政许可决定的正确性。合理的行政许可程序能够预防并减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随意性,防止行政机关因误认事实或者基于不充分的信息而作出错误的行政许可决定,有助于提高行政许可决定的合法性、正确性。而不合理的行政许可程序则有可能使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很难收集、评价与申请行政许可有关的信息,导致出现认定事实上的错误,从而加大了作出错误行政许可决定的机率。(2)行政许可程序直接关系行政管理活动是否高效、便民。行政许可做到高效、便民,就要认真设计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繁琐、低效、高成本的程序不是一个好程序,不仅会阻碍程序自身目的的实现,还会影响实施行政许可的社会效果。对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可以设计好的行政程序制度,申请人通过一两个行政机关、盖几个章、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迅速地完成行政许可申请;在不好的行政程序制度下,可能需要跑好几个行政机关、盖十几个章、费几年的时间也难以取得行政许可。将既能提高行政效率,又有保护公民权益的合理程序予以法律化、制度化,免去不必要的程序或者简化繁琐的程序,是促进行政管理高效、便民的必然要求。(3)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还具有限制行政权力滥用的价值。现化行政程序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限制、制约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机关事前公布的有关行政许可程序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的说明理由,可以了解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考虑的因素与法律规定之间的距离,便于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控制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4)促进公众参与。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中对公民参与、行政机关听取意见、听证等制度的规定,体现了行政机关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中的主体而不是客体加以对待,这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格尊严的尊重,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政民关系。
在行政许可法中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加以规范,也是为了适应解决我国行政许可实施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从实际情况看,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存在以下问题:(1)行政许可程序不够公开透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搞“暗箱操作”,申请人难以了解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条件、权限、过程和结果。(2)行政许可程序缺乏有效的公平机制,如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等,加之对行政许可的实施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导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随意性较大。有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明确、具体的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无论是给予行政许可还是拒绝行政许可,全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说了算,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乱许可、滥许可提供了机会。(3)对行政机关审查行政许可的期限规定得较少,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间过长,行政机关拖延处理行政许可申请的现象比较严重。(4)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在程序中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涉及行政许可程序的规定,多是规定申请人的义务,而较少规定对行政机关的要求;申请人违反程序可能导致不予受理、不予许可等不利后果,而行政机关对在实施行政许可中的程序违法行为很少承担法律责任。(5)行政机关漠视被许可人的权利,准予行政许可后可以随时收回、撤销、换证,即不征求被许可人意见,也不说明理由。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缺位以及有关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不公正,严重影响了行政许可制度实施的社会效果,必须加以规范和改革。
针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按照现代行政法治对行政许可制度提出的要求,行政许可法专设一章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予以规范。本章有关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规定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着力制度创新,便于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在这方面,主要确立了行政许可规定的公开制度、行政许可申请书的格式文本制度、书面申请制度、一次告知制度、当场受理与当场决定制度、期限制度等;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主要环节,使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各个环节基本上都有规可循,规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制约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随意性太大、自由裁量权扩大无边的现象;三是通过制度设计,保证行政许可决定的正确性、公正性。主要规定了听取第三人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标准制度(无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即应取得行政许可;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择优确定被许可人)、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说明理由制度等;四是考虑不同行政许可事项的不同特点,既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时从申请、受理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般程序,又针对若干种行政许可规定了特别的程序。鉴于不同的行政许可,其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不同,相应的实施程序要求宜有所区别。行政许可法据此分别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招标拍卖程序、考试程序、核准程序、登记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