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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简介


  
  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2年10月8日正式运行。市直和开发区具有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的31家单位在办事大厅设立了49个工作窗口,其中有14个单位的14个工作窗口实行周一上班制。中心现有窗口工作人员94名,其中党员70名。中心管理层8人(含市级领导3名)。另配备专职警务人员5名,聘请工勤人员3名。
  
  中心在筹备期间,就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严格清理审查,共取消审批项目27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2个,取消收费标准200个。目前通过审查保留的131个行政审批项目和247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496个收费标准经市政府公告后进入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按照“充分授权”、“方便群众”的原则,实行“六制办理”、“六件管理”,重大事项实行联审联办。所谓“六制办理”即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和超时默认制、首办责任制、申报责任制、明确答复制和集中收费制。与六制相配套的“六件管理”即“即办件”、“退回件”、“补办件”、“承诺件”、“联办件”和“上报件”。重大事项联审联办就是把工作关联度高,需要相互衔接配合的业务,分别作为联审联办件,从微机管理、窗口楼层分布上互相联结在一起。收费结算方面按照“五统一”要求予以管理。今年5月以后,中心在完善上述工作机制基础上,实施了招商引资项目代理制。具体内容就是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重大项目联审联办要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温泉城区范围内投资,且具有一定额度的外来投资项目,由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办项目相关手续。
  
  办事大厅内设有两个党支部,依托党支部相应成立行政管理小组。办事大厅每天实行由中心管理层带队,窗口工作人员轮流参加值周制,每周五下午开周例会,每月初评选并授予流动红旗,年终评选“红旗窗口”、“优秀公务员”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
  
 
出处: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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