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吃、拿、卡、要,不以任何理由刁难经营者,不用掌握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
2、耐心、热情接待办事人,积极办理办事人要办的事,当即能办理的事,在最短时间内给予满意办理;一时不能办理的事,讲清原因,再约时间给予满意办理;不能办理的事,耐心解释原因,给予明确满意答复,避免多跑路。
3、对客运车辆违章违规行为处理、罚款等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严厉打击客运车乱停乱靠、拉客、抢客、鸣高音喇叭等违章违规行为,监督客运车安全、有序营运。
4、及时受理、处理乘客和经营者的投诉,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者。
投诉电话:0715—8287229
咸宁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0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