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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移基金,由调入单位负责为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除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外,还应按政策规定将其个人帐户应转出的金额转至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凭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制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单),为其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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