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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地税局办理地税扣缴税款登记程序


  
(一)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1、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证件、资料。
  
(二)受理、审核。税务机关受理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表格、证件、资料,并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发证。对符合条件的扣缴义务人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但对已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扣缴义务人,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上注明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需要向税务机关领取扣缴凭证。
  
 
  
 
  
 
出处: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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