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温泉开发区教育办,市直学校、幼儿园:
时值冬季,并接近寒假,各地各校要按照《咸宁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细则》(咸市教[2004]6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克服麻痹思想,真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天天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结合当前特点,各地各校要重点抓好以下重要工作:
1、冬季雨雪多,要对校舍(厕所)等教育和生活用房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危房和出现险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严防房屋塌垮事故发生;
2、冬季天气寒冷,要对师生取暖情况进行检查,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明火取暖和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取暖,老化电线电器要及时更换、维修,严防火灾发生;
3、冬季水温低,要加强对食堂蔬菜、食品洁净度的检查,食堂要严格做好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工作,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4、冬季雨雪天气多,道路较滑,要进一步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上学放学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来往车辆,不乘坐非客运车辆,学校自备车辆接送学生要确保车况良好,确保安全。放寒假时,各校要组织学生安全离校,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5、春节临近,学校要加强校园治安工作检查和管理,学校、学生宿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报警机制,严防盗窃和危害师生案件的发生。
三、各地各校要按照《咸宁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细则》的要求立即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学校要加大安全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师生安全自护能力。
四、各地各校要安排好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保卫工作。要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有效处置的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各地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二○○五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