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温泉开发区教育办,市直中专、中小学及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市教育局今年在全市中小学及中专学校继续实施“名师”工程。通过逐级推荐、考核、公示和咸宁市实施“名师”工程评委会评审,决定授予成国莉等十七位同志咸宁市中小学“名师”称号;授予谭金龙等四十八位同志咸宁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称号;授予黄华明等一百四十名同志咸宁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称号。
希望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教师,继续保持勇于开拓、不断进取的精神,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市教育局号召全市广大教师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及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身立教,笃学育人,克服困难,奋勇争先,为咸宁教育事业建功立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开放的新咸宁作出新贡献。
附件:咸宁市第二届中小学(中专)“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
二00四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