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宁市委员会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咸宁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咸宁市委员会    

  首页咸宁概貌 | 政务公开 | 为民服务 | 参政议政 | 项目投资 | 生态旅游        

 
中国咸宁首页\为民服务\办事指南\教育\

咸宁市教育局关于
表彰全市第二届中小学(中专)
“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决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温泉开发区教育办,市直中专、中小学及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市教育局今年在全市中小学及中专学校继续实施“名师”工程。通过逐级推荐、考核、公示和咸宁市实施“名师”工程评委会评审,决定授予成国莉等十七位同志咸宁市中小学“名师”称号;授予谭金龙等四十八位同志咸宁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称号;授予黄华明等一百四十名同志咸宁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称号。
  
  希望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教师,继续保持勇于开拓、不断进取的精神,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市教育局号召全市广大教师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及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身立教,笃学育人,克服困难,奋勇争先,为咸宁教育事业建功立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开放的新咸宁作出新贡献。
  
  附件:咸宁市第二届中小学(中专)“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
  
 
  
二00四年九月八日
  
 
  
 
  
 
  
 
出处:市教育局
 
 
 
 
 
 
打印本页
 
<%@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K"%>

咸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咸宁日报社承办 
———————— 咸宁新闻网信息中心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0715-8126935  鄂ICP备05011845 xnnew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