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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


  1、出国定居、参军入伍由本人提供相应证明后,由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常住户口;
  2、公民死亡的,由其亲属或抚养人等,持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等证明,经户口登记机关查验无误后,填写《死亡登记表》,然后注销常住户口,出具死亡证明。

  
出处: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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