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十五”期间森林资源管护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咸宁市不断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机构的建设力度,全市形成了依法治林的组织网络,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强森林采伐管理。建立了伐前公示、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及时更新等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限额。二是加大了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了乱砍滥伐林木、乱挖贱卖桂花大树、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受理林业案件9024起,查处率达97%。三是加大了古大珍稀树木保护力度。全市对4000余棵古大珍稀树木进行了清查登记、挂牌保护工作。四是强化了征占用林地管理。规范了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和程序,严肃查处乱征滥占林地的违法行为。共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45处,面积2570亩。五是加强了对木材加工企业竹木原料的监管力度。首先对新上马的竹木加工企业严格审批,引导竹木加工企业有序发展。其次,对巨宁、兴林等大中型森工企业,由林业部门派驻森林资源监督员。六是换发了林权证,进一步明晰了林木、林地权属,为森林分类经营奠定了基础。“十五”期间共完成了805万亩林地的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调处山林权属纠纷面积35万亩,发放林权证15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