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鄂文[2001]70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咸发[200 1]1 7号)文件精神,设置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调整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一般不再承担协调任务,加强审核把关、督查落实和跟踪调研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十一)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市政府办公室归口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