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机构改革万案>的通知》(鄂文[2001]70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咸发[2001]17号)文件精神,咸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并入政府办公室,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对外保留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
(二)起草市政府及市政府领导同志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的文稿。
(三)对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决策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
(五)组织市直部门、县(市,区)及有关专家学者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文稿进行咨询论证。
(六)搜集整理重要信息资料,编辑内部刊物,承办《咸宁经济>的编辑出版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研究室内设2个科。
(一)综合科
负责市政府研究室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负责文秘、档案、会务、人事、机要、保密等项工作,负责财务、后勤行政管理:承担本室同省政府研究室、全省各市州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政策研究机构的联络、协调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经济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信息搜集,整理和分析;编发《送阅文件》、《领导参考>、《调查研究报告》、《咸宁经济》等内部资料。
(二)调研科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承担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材料、重要文件的起草;进行全市经济形势分析和对策研究,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课题的研究;联络、协调和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市县区及有关专家学者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稿进行咨询论证,负责领导交办的政务宣传文稿的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