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环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 兵 市长
副主任:胡立山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建平 副市长
彭辉银 副市长
委 员:胡毓军 市政府秘书长
雷宏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思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晓先 市经委主任
王泽人 市教育局局长
鲍晓峰 市科技局局长
胡大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亚成 市监察局局长
边一山 市财政局局长
陈世清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骆传勇 市建委主任
李光洪 咸宁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马 达 市交通局局长
熊登赞 市水利局局长
汪松林 市农业局局长
李卫平 市商业局局长
张忠良 市卫生局局长
阮荣雄 市环保局局长
方义涛 市工商局局长
邹济舟 市林业局局长
毛怀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海平 市旅游局局长
俞声恒 市规划局局长
徐剑峰 市物价局局长
胡建平 市法制办主任
刘宏新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市环委会负责研究制订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全局性、区域性的重大环境问题;对各地、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阮荣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市环委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OO七年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