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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儿童计划免疫金卡收费标准的批复


  
咸价费[2005]122号
  
 
  
市物价局关于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儿童计划免疫金卡收费标准的批复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咸宁市儿童计划免疫金卡价格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并结合咸宁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儿童计划免疫金卡成本费用核算的结果,同时经审价委员会讨论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本着自愿的原则对接受计划免疫接种,进行电脑管理服务的对象(0—7岁儿童)一次性收费,每卡50元。不得强行收费。
  
二、以上收费标准从二OO五年十月十五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二OO五年十月十二日
出处: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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