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4日至5月16日,崇阳县举办了第一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法制培训班,这是崇阳县在“五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律进机关”又一重要举措。参加此次培训的县直单位达87个,各单位分管业务领导、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出纳、会计共150人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班由崇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主办,县委、县政府对这次培训班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黎时亮同志对培训方案、培训对象、课程安排、经费保障及组织管理都作出明确要求,各主办单位按照分工,精心组织、积极筹备,确保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这次培训突出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的特点:培训班上讲解了行政法法律知识、刑法、党纪政纪条例知识、预防职务犯罪;听取了一个涉案单位和一名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组织学员观看了《职责与犯罪》音像教育资料;每位学员在培训期间写一篇学习体会报县纪委办公室。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黎时亮、县监察局长程建平、县检察院检察长魏涛、县司法局长饶亮明等主要领导参加了开班仪式并分别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黎时亮指出:职务犯罪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甚至危及政权稳定,公职人员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恶化社会风气,妨碍地方经济发展,诱发不稳定因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同时,黎时亮对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当前形势,正视存在问题,增强工作责任感;二是要创新方法,惩防并举,增强工作针对性;三是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领导,增强工作的有效性。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崇阳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县委、县政府把这次培训情况列入了本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五五”普法的考核内容,县纪委将这次警示教育和培训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