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在开展前期二个阶段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后,市区司法局趁热打铁,举办了七方参与的咸宁卫校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座谈会。咸宁卫校和泉塘村达成了加强沟通,共建校村长期和谐友好环境的共识。卫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根据《咸宁市城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纪要》要求,为解决咸宁卫校周边存在的乱扔垃圾、石头等问题,市区司法局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分三个阶段,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及其监护人的法制观念,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共同为学校及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市区司法局紧锣密鼓地开展了九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途径;奔赴咸宁卫校和泉塘村了解情况;成立五方参与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编写《遵纪守法做文明市民法制宣传提纲》;发放资料,逐户宣传;在围墙重点部位悬挂《学法用法做文明市民》警示牌;在泉塘村举办重点人员法制课;进村赠书,提高村民素质;搭建沟通平台,举办咸宁卫校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座谈会。
4月29日,市司法局副局长舒宇光、咸宁卫校副校长潘志雄、市教育局综治办主任赵金安、咸安区综治办主任王自力、咸安区司法局纪检组长李虹林、温泉办事处信访办主任严斌、泉塘村副支书聂恩新等七方及村民、教师、学生代表6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在听取了咸安区综治办主任王自力讲授的《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后,七方代表围绕如何加大综合治理畅谈想法,踊跃建言。咸宁卫校和泉塘村立足长治久安交流了意见,加强了沟通,达成共建长期校村和谐友好环境的共识。最后,市司法局副局长舒宇光做了总结讲话:一是要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利益诉求,理性地城市解决纠纷,做到讲诚信,讲责任,讲爱心;二是普法依法治理要与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重在预防,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会议结束后,咸宁卫校还给市司法局赠送了“弘扬法治、营造和谐”的锦旗。咸宁卫校校长段新文由衷地说:“通过市区司法局的法制宣传教育,这一段时间围墙周边再也没有乱扔石头、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了,校园周边环境好了,学校的管理也好办多了。学校还要以座谈会契机,与泉塘村加强沟通,建立长期和谐友好的友邻关系,加强合作,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