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委在会议中心组织举办了全市学习贯彻《物权法》报告会。市委书记许克振、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黄楚平、市政协主席饶鹏、市人大副主任刘彦其等市“四大家”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宣传部长、市直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政法单位科级以上干部13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市委副书记程颖主持。
市委对这次活动十分重视,5月上旬,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向市委报请在“咸宁发展论坛”安排一次学习《物权法》的专题报告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树林同意将《物权法》讲座列入发展论坛并及时报告市委书记许克振,许书记很快做出批示,安排6月份举行。
报告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民商法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教授主讲。陈小君从物权法的作用和意义、审议历程、指导思想和原则及基本内容等五个方面阐述了物权法。
程颖强调,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物权法》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牢固树立物权观念。要按照《物权法》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学会运用《物权法》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经济,坚持依法治市,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促进咸宁大发展,实现新跨越。要在全体公民中加大物权法学习宣传,倡导广大公民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为加快构建和谐咸宁、法治咸宁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