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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司法局开展咸宁卫校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取得实效


  
    5月7日,咸宁卫校有关负责人向市司法局赠送“弘扬法治、营造和谐”锦旗,感谢市司法局及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青少年和监护人的法制观念,为学校营造了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这也是咸宁市司法局开展咸宁卫校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活动所取得的明显成效。
  
    3月26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龚道安在城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场办公会上,对解决咸宁卫校周边乱扔垃圾、石头等突出问题作出了明确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认真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一是认真部署,迅速行动。市司法局奔赴校村两地,现场了解情况,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了《市司法局参与解决咸宁卫校周边环境相关问题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舒宇光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市、区司法局,温泉办事处,温泉司法所,泉塘村等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认真搜集有关资料,编写宣传提纲和材料,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二是送法进村,现场教育。工作专班走进咸宁卫校相邻的泉塘村五组发放《学法用法,做文明市民的法制宣传提纲》,逐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112份,张贴宣传资料18份,赠送《“五五”普法通用读本》45册,采取不同形式教育村民及青少年200余人,并举办了一次法制课,在重点部位悬挂了《学法守法,做文明市民》的警示牌。泉塘村委会杨主任带领村民学习后,要求各家各户加强对小孩的教育,做到发现有乱扔石头、垃圾等不良行为,都要上前制止,做一个文明的村民,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三是搭建平台,加强沟通。4月29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咸宁卫校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座谈会,咸宁教育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咸安区综治办主任王自力结合实际讲解了《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对咸宁卫校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工作交换了意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咸宁卫校和泉塘村加强了沟通,达成共建和谐友好环境的共识。经过为期一个月的普法依法治理,咸宁卫校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咸宁卫校校长段新文由衷地说: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咸宁卫校围墙周边再也没有乱扔石头、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了,校园周边环境好了,学校的管理也好多了。
出处: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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