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咸宁网站首页
|
咸宁概貌
|
政务公开
|
为民服务
|
参政议政
|
项目投资
|
绿色咸宁
栏 目:
.请选择.
公告公示
改革动态
法律法规
行政许可法
关键字:
关于同意设立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咸宁代表处的通知
咸民社字[2007]2号
关于同意设立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咸宁代表处的通知
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你会报来的《关于在咸宁市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和鄂民政函(2002)59号文件精神,准予设立。接到通知后,请按有关文件规定报省社团管理机关审批。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设立 协会代表处 通知
主 报:湖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抄 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OO七年四月三日印
出处:市民政局
打印本页
咸宁市民政局
主办 咸宁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