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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咸宁市旅游局贯彻实施<湖北省旅游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旅办[2005]18号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旅游企业:
  
     现将《咸宁市旅游局贯彻实施〈湖北省旅游条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咸宁市旅游局贯彻实施〈湖北省旅游条例〉工作方案》
  
      《湖北省旅游条例》将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是我省旅游行业的一件大事,将有力地推进我省依法治旅、依法行政的进程,加快我省旅游业的发展。为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湖北省旅游条例》,根据鄂旅游办文[2005]16号“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旅游条例》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宣传贯彻《湖北省旅游条例》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新出台的条例是一部解放思想的法规,是一部与时俱进的法规,是一部促进发展的法规。在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中,要紧紧围绕条例中的“一个转变、五个突破”,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行业的学习贯彻工作。新条例在原《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有很大的修改,新增的内容很多。特别是它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把加快发展旅游业的一些重大问题明确下来,在促进旅游发展中规范旅游市场主体和客体的行为,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理念。它不仅包含了有法律依据的管理方面的条款,而且更多地体现了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大旅游、大产业发展的思想,它的立法宗旨体现了以侧重于管理向侧重于促进的转变,在政府协调机制和目标考核、投资主体多元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景区经营权出让、旅行社参与公务接待等五个方面实现了突破,因而不能简单地理解将《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改为《湖北省旅游条例》是去掉了“管理”二字,而是从立法思想上更多地体现了促进,符合我省旅游业的主要问题是发展不够的实际情况。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一方面要抓好各旅游局机关干部的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要求全体机关干部都能熟记条例原文,并组织闭卷考试。另一方面,其他旅游管理部门也应对此提出相应要求。再一方面,要加强宣讲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专题讲座,推动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二是抓好社会宣传工作。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在抓好条例学习的基础上,要集中一个月的时间,通过分阶段、分层次的宣传贯彻活动,努力营造相关行业学习条例、执行条例,社会各界关注条例、监督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一方面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要在当地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让社会大众能了解和运用旅游条例,使旅游者做到明白消费、理性唯权,旅游经营者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另一方面要利用网络搞好宣传。要将条例原文纳入各级政府的公共信息网站,纳入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各旅行社、各A级景区、各星级饭店的网站,再一方面要制作好宣传品进行宣传。要制作相应的条例挂页、单行手册,在公开场合张贴、散发,制作相关条幅在街道上横挂。各A级景区、旅行社门市、星级饭店都要悬挂条例挂页,有条件的要制作条例宣传栏。
  
      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各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自觉守法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在宣传、学习的基础上,一方面,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争取当地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改善旅游业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要求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并就各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年底,市旅游局将邀请市人大就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就各县市区是否落实条例新增的有关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条款进行执法检查。
  
     二、工作步骤
  
  (一)学习、培训阶段(6月30日前)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专题讨论会、闭卷考试等形式抓学习,要求各旅游局机关干部都能熟记条例原文,其他旅游管理部门能熟悉条例原文,为推进旅游行业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集中宣传月(4月20日-5月20日)
  
通过多方宣传,在全市形成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贯彻实施阶段(7月1日—11月30日)
  
各地在宣传、学习的基础上,一方面,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抓住条例实施的契机,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争取当地人大、政府对旅游业的重要与支持,努力改善旅游业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要求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条例。
  
  (四)执法检查阶段(12月)
  
12月上旬各县市区旅游局开展自查和组织力量开展执法检查。中、下旬市局邀请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检查重点是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有关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条款的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湖北省旅游条例》适应了我省旅游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借鉴国际国内制订旅游法律法规的做法,把加快发展旅游业的一些重大问题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条例不仅包含了有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法律依据的管理等方面的条款,而且更多地体现了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大旅游、大产业发展的思想。条例的施行,将对我省、我市旅游业的发展产生重要作用和积极影响。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站在推进旅游市场法治化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旅游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要抓好条例贯彻实施与其他旅游工作的结合,加强舆论宣传,达到通过条例实施带动旅游产业形象和地位提升的目的。
  
 (二)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这次的旅游条例修订过程中,省人大和省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样,在贯彻实施条例的全过程中,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抓好条例贯彻实施的机遇,围绕条例中的“一个转变、五个突破”,调整发展思路,拓宽工作思路,争取当地人大、政府对旅游业的重视和支持,更好地发挥条例的促进保障作用,不断改善旅游业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出处: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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