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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8月1日起执行


  从市劳动部门获悉,新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已从8月1日起执行,医保报销药品范围比以前扩大,险种适用范围也从医保扩大到医保和工伤保险两种。
  据介绍,此次调整药品目录适用范围扩大,除基本医疗保险外,工伤保险也可依目录用药,工伤保险药品不分甲、乙类;重新界定甲、乙类药品,部分乙类药品划归到甲类,患者支出将减少。重新分类将减轻患者负担;头孢匹胺、地红霉素等自费药品纳入新目录,病人看病、医生开处方将有更多药品供选择;如果某种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各种剂型都能使用。如藿香正气丸的6个剂型,颗粒、胶囊、软胶囊、片、滴丸、口服液都能用医保支付。这意味着可由医保支付的药品剂型增加了;部分药品限制范围放宽,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将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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