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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和《生育服务证》收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生育证>和<生育服务证>工本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3]201号)规定,县级以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向生育者发放《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的工本费标准为每证10元(含各种表格等)。


出处:市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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