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海威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建设规模: 年产复合防弹板15吨,玻璃钢透剥和声呐制品12吨
建设地点: 咸宁经济开发区肖桥工业园
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开工时间:2007年1月。
建成时间:2007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单位:咸宁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溧阳市中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自行施工
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咸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能较好地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无组织粉尘除尘装置、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也基本上按环评及设计要求建成,并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
三、 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水
在公司污水处理池排放口各设一个监测点,监测COD、SS、PH、氨氮,排放浓度平均值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COD和氨氮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2、废气
在厂界外2—10米范围内共布设2个监控点位,上风向一个,下风向一个,监测TSP,TSP厂界处浓度为0.231—0.310mg/m3,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8个监测点中,除夜间距风机最近的2个点位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3类区标准要求,其余点位昼夜间均符合要求。超标原因主要由于风机没有采取隔音措施,但没有对周围居民点产生影响。
4、其它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验收组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环评要求,对生活垃圾、生产垃圾等固废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处置,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区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落实较好。
该单位建设项目基本达到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07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咸宁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咸宁市环保局科技标准与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咸宁市环保局温泉路30号
联系电话:8126907
联 系 人:明谦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