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双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建立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双月报制度的通知》(鄂环办[2006]13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建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双月报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双月报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地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现状,加强对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监督指导。各县市区环保局对此项工作应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3月10日前各县、市、区须将具体负责人的名单、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等上报市环保局。
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双月报制度内容包括:双月报周期内各县、市、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督检查情况、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违法项目查处情况等。集中填报《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双月报汇总表》(附表一),对审批和验收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验收监测报告(监测表)的建设项目还须集中填报《湖北省审批报告书(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二)和《湖北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三)。
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双月报制度自2006年3月起正式实施,每单月15日前各县、市、区应将辖区内上两月报表及报表电子邮件上报市环保局。
四、市环保局将加强对各地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双月报制度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全年有两次以上(含两次)没有按时、准确上报报表的单位将取消评先资格。
联 系 人:科技标准与监管科 明谦 张廷洲
联系电话:8255374转438
传 真:8269508
附件:1、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双月报汇总表
2、湖北省审批报告书(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3、湖北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