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机构成立
开展污染源普查,可以全面掌握各种污染源的情况,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编制环保规划的重要基础,是优化经济结构、制定环境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加强环境监管、实施污染源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开展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10月15日,咸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立山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雷宏斌、市环保局局长周家添和统计局局长罗来平为副组长,宣传部、发改委、建委、财政局、工商局、农业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咸宁市环保局抽调专班,相应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环保局污染源普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普查领导小组文件,协调审定重要技术方案和工作计划,协调办公室内部相关事务等,从而保证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的成立,将有利于在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形成责任明确、组织有力、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污染源普查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