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
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湖北省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动员暨培训会的精神,尽快启动我市ODS物质调查工作,确保今年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能力建设阶段性任务如期完成。经研究,定于2008年7月9日上午8点30分,召开全市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市局二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管领导、监管股股长、监测站站长、监察大队队长,市局各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市环境监测站全体人员。
三、会议内容:
组织动员并传达全省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动员会议精神,解读全市方案内容,安排部署下阶段具体工作任务。
二○○八年七月七日
市环保局关于成立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咸宁市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调查方案.doc
附录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