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市环保、地税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市环保局组织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认为省政府创新排污费征收新机制,将过去“排污费由环保部门负责核定和征收”改为“环保核定,地税征收,银行入库,财政统管”。这是我省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保新机制,是省政府加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排污费交地税部门征收一是有利于收支两条线,使排污费征收更加规范,二是有利于环保部门集中精力抓好环境监管与执法,三是有利于环保事业的发展,加大了排污费征收力度。
9月25日,市政府主持召开排污费征收交接会,市人行、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跃明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就如何执行省政府令谈了各自建议,一致表示要坚决执行。陈跃明要求各有关部门做到“四要”:认识要统一,移交要彻底,部门要支持,征收要规范。会后,市环保局、市地税局负责人举行了交接仪式,标志着我市的排污费征收新办法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