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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国资委党委成员、主任分工和内设科室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安排


    一、党委成员和主任分工:
    党委成员分工:
    1、党委书记负责市国资委党委全面工作;
    2、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家时,副主任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3、党委成员协助书记、副书记开展党委工作。
   主任分工:
   1、徐永春同志负责全面工作;
   2、解新平同志分管业绩考评科、产权管理科、党群工作科工作,主任不在家时主持全面工作;
   3、汪海泉同志分管监事会工作科、企业领导人管理科、企业分配科工作;
   4、常红同志分管企业发展改革科和政策法规科工作;
   5、王许生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
   6、姚红星同志分管纪检组和老干部工作科工作;
   7、刘平同志协助分管办公室和机关工作;
   8、汪德佑同志协助分管信访、稳定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各科室职能划分和科室负责人员
   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姜坤明)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和制度建设;负责机关财务、文秘、政务信息、机要、档案、提案、督办、信访、年鉴编撰、保密和值班等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委机关行政会务和委办公会(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下午为委办公会时间)及主任办公会的安排和记录。
   政策法规科(科长:王新皇)
   研究起草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规草案;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研究总结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调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业绩考评科(科长:谢建平)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美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产权管理科(科长:朱运谋)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改革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企业发展改革科(科长:熊改良)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工作,推进企业管理创新;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承担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申报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直部门所办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工作。
   企业分配科(科长:凌萍)
   拟订全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有家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才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监事会工作科(科长:张乐宏)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委系统稳定工作。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科长:林飞波)
   执照市委决定,承担对有关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委机关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委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机关干部政治学习(每星期四下午为机关干部学习时间)和中心组学习安排;负责党委会议的安排和记录;负责机关内的宣传工作。
   党群工作科(科长:廖炎军)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省在咸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工作、党员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企业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对全市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国资委党组织管理的中省在咸企业和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上述企业的统战工作;负责行业协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纪委书记:姚红星)
   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委党委的领导下,积极维护党章、党纪和行政法规,检查监督本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委党委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协助有关科室抓好本系统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查处本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根据管理权限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或作出相应处分决定;受理对本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控告、检举;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老干部工作科(科长:田锡贵)
   负责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积极落实老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协助老干部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有关的理论和时事政治学习;关心老同志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组织有益的文体活动;负责管理离退休干部活动室;负责离退休老干部日常事务管理、服务和统计工作;负责接待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节日期间和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的慰问工作。

 

 


 

出处: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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