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一转变两提高”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国资委决定从7月份起,在委机关开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的主题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一转变两提高”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座谈会精神,提高委机关广大干部职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狠抓落实为保障,以服务群众和经济发展为基本目标,切实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机关干部作风不实、思想观念保守、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强化机关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和执行意识,不断提高执行力,达到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提高认识、推动落实的目的,建设文明、效能型机关。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委机关成立“一转变两提高”主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德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实施步骤
1、学习讨论阶段(7月3日—7月12日)
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委机关开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一转变两提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系统组织学习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读本。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落实开展“一转变两提高”活动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开展“一转变两提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广大干部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对照检查阶段(7月13日—7月24日)
深入开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主题对照检查活动,重点针对“作风不实、效能不高、服务不优”三个主要问题。对照黄楚平书记等市委领导的讲话认真做好自查,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对照反面典型吸取教训。结合个人思想和岗位实际,查找在作风、效能和服务等方面的不足,每个人都要谈思想、讲问题,通过自身查、领导点、群众提等方式,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并形成自查报告,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研究具体硬性整改意见和措施。
3、整改建制阶段(7月25日—8月10日)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的原则,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形成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相互匹配的行政效能制度机制和整改措施,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出台《咸宁市国资委党委议事规则》和《咸宁市国资委工作规则》,推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每个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并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二是服务承诺制。以便民、高效为原则,从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三是限时办结制。要明确内部的政务运行流程,必须规定完成时限。四是公开公示制。要坚持公开办事原则,凡是能公开的政务和事项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受咨询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地告知询问事项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处输。六是效能考评制。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对机关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制定一套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行政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对公务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七是责任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失职渎职、违背承诺,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报,影响发展环境或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按照其危害后果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群众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堵塞管理漏洞,从而达到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质量的目的。
4、迎检考评阶段(8月11日—8月26日)
对机关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主题活动进行总结评估,自觉接受市作风办的检查,通过总结评估,进一步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积极探索行政效能建设的内在规律,树立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
咸国资文[2008]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