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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构职责


  
  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规划;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市直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及上报备案工作;承办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协调市内各行政机关之间在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组织指导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承办由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市政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办以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协调全市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工作;为市政府提供法制咨询服务。
  主任:胡建平


出处: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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