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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发改委机构职能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重点建设、结构调整,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主要负责人:宋文虎(主任、党组书记)
  
     科室职能: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职能配置和省发改委的机构设置,市发改委设1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8255262
  
     负责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文电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提案建议承办、电子政务、信访、目标责任制管理、督办等机关日常政务;承担机关财务、部门预算、资产管理、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组织重要政策和重大课题调研工作;参与、组织和协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清理汇编;负责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发展改革委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和产业政策科)    联系电话:8255296
  
     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发展水平、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组织下达年度计划;进行全市宏观经济监测和预警,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拟订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审查城镇体系规划、协调城镇化发展的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参与规划安排重大项目,以及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方向、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和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协调服务业发展。
  
     (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126175
  
     研究全市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承办企业上市推荐审核工作,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全市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制定和审核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承担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联系电话:8270765
  
     研究市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措施建议,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市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全市财政性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及申报工作。
  
     (五)重点项目管理科(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270765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全市重点建设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标准定额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外经济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联系电话:8251063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外贸发展战略、总量和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监测;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负责组织安排利用外资、境外投资、技术引进项目的审核和申报;组织安排和监督市利用国外贷款重点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商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负责拟定全市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承担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地区经济科     联系电话:8255929
  
  研究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与周边市的区域合作;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措施建议;编制农用地转用、环保和测绘计划,并指导和监督计划的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和异地搬迁扶贫计划;负责组织实施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参与编制水资源、生态和环境规划;负责审查城市总体规划。
  
     (八)农村经济科       联系电话:8255929
  
     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农垦、农科及乡镇企业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定期上报;承担市平垸行洪和退田还湖的有关工作。
  
     (九)工业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8126893
  
     组织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对全市工业现代化进行宏观指导;拟订中长期规划以及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提出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及产业布局;综合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审核工业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投资规划,编制全市工业重点项目年度投资指导性计划,并检查、协调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市财政预算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提出工业性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能源科        联系电话:8126893
  
    研究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全市能源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划、计划、审核和上报,平衡下达全市主要能源(电力、煤炭等)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的职能;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
  
      (十一)交通运输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联系电话:8251329
  
    研究交通运输和电信、邮政服务业的现状,提出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的方案与措施;拟订促进全市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负责调控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衔接平衡全市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和电信、邮政服务业项目的对外合作。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高技术产业科      联系电话:8268560
  
     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技术产业化、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规划、重点领域、政策措施和相关建设项目;研究拟订信息、电信和邮政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衔接平衡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管理归口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工程研究中心等项目计划,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三)技术进步与装备科(市技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126902
  
     指导和协调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研究制订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发;编制实施市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全市技术创新能力及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市技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社会发展科(就业与收入分配科)   联系电话:8268560
  
     研究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人口、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民政、出版及旅游等领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高校和中专招生年度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情况;组织拟订和审核各类学校总规模、高等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高等学校的审批报批、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管理;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申报安排社会发展市财政性建设投资。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年度调控目标,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相关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和参与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五)财金贸易科    联系电话:8251063
  
  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和上报;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参与重要价格制定;研究提出全市流通业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流通设施和现代物流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情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和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和市级储备设施建设规划。
  
     (十六)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科(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126910
  
  协调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依法促进清洁生产工作;申报审核相关重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和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 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8255653
  
     负责特派员的管理、联络、协调和服务,负责稽察报告的审核、分送、上报、下达;负责重大项目稽察意见和信息的综合处理,通报反馈工作;负责稽察业务的宏观指导,研究分析稽察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难点、重点问题,负责与有关专家和技术部门的联系,提供技术支持和保证;承担稽察工作的综合调研;研究制订工作规章,建立和完善稽察特派员制度;拟订派出特派员的重大项目名单,提出稽察工作计划和派员方案;承担有关会议的组织及日常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八)人事科(老干部科)      联系电话:8265086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有关工作。
  
 
  
 
  
 
  
 
  
 
出处: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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