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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新兴城房地产公司银桂苑住宅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通知
咸宁新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银桂苑住宅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以及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建设,现核准如下:
一、该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城市面貌,提高人居居住环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115826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02695平方米,其中:新建商品住宅楼189515平米;商铺10350平米;小区公建1730平米;幼儿园1100平米。配制地下停车道、道路、供电、排水、绿化、消防、燃气等附属设施。
三、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咸安区银泉大道16号(北林银泉大道,南靠青龙山,东接京珠高速入口连线,西依文笔路、双峰路)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你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建设。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至201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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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严格按照核准文件规模及国家房产开发政策组织实施。
主题词:房地产开发 核准 通知
抄送:市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建工处、环保局、人防办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年9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