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咸发改投资[2008]201号
关于咸宁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泉佳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核准的通知
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泉佳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以及国土、规划、环保等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 该项目的旧爱内设可完善城区功能,进一步加快新城区建设步伐,提高人居居住生活环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7200平米,总建筑面积105140平米。其中:新建住宅103840平米,会所1300平米;配套建设停车位217个,道路、供电、排水、燃气、通讯、绿化等附属设施。
三、 项目选址:
咸宁市环龙潭路。
四、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你公司利用自己资金投入建设。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至2010年8月26日
主题词:房地产开发 核准 通知
抄送:市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建工处、环保局、人防办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