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四年绿荫,强遭电力涉黑强砍,强伐问题的回复
【网民反映】十四年绿萌,一小时成光头。我是咸宁市马桥镇吕铺村一组的村民,十四年前栽的两百多棵酸枣树,咸安电力部门在没通知马桥政府,村委,及物主的情况下。带五、六十个社会无业青年,强行将其砍伐。到现在已经有两多月,电力部门无一人上门商量赔偿问题。在这法制的社会,国家电力部门竟然大白天涉黑,强砍强伐,天理何在。知法犯法,政府部门领导敬请关注一下,谢谢!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马桥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实地调查,当事人所种酸枣树均在高压线下,根据相关法规,高压线下严禁种树。为保障用电安全,区电力局通知当事人将酸枣树自行砍伐,但当事人不同意。区电力局、吕铺村多次上门做工作,愿意给予部分补偿,但双方多次商讨赔偿费用仍未能达成一致。为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用电安全,区电力局对当事人所种树苗予以砍伐。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欢迎关注“咸宁发布”微信公众号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咸宁发布”
或“cnxn2015”关注。
欢迎关注“咸宁发布”微博
|